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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长检察:加强信用条例宣传 倡导诚实守信行为规范
为继续贯彻落实《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》(以下简称<条例>)学习宣传工作,弘扬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,营造“学条例、重信用、讲诚信”的良好氛围,9月14日,子长市人民检察院到林虎山社区积极开展《条例》宣传学习活动,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,持续推动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。
活动采取设立宣传台、拉横幅、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,对《条例》实施工作展开集中宣传。活动现场,政治部主任强莉向群众普及信用法规及信用知识,向他们宣传诚信的重要性,普及社会信用条例知识,针对“哪些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”“对失信主体规定了哪些惩戒措施”等群众较为关心的内容进行了答疑解惑,引导提倡大家关注自身信用,增强广大群众的诚信意识。
发放宣传册
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,接受咨询20余人次,使社区群众认识到每个良好的征信记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,增强了广大群众珍爱信用记录的意识。
▎▏文字:薛丽丽
▎▏编辑:薛丽丽
▎▏审核:高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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